从娱乐异化为陷阱:多样“一元赌局”的社会危害分析
近年来,围绕“一元”面值的各类隐蔽与变相活动屡禁不止。兰州警方破获的案件,正是此种危害的典型体现,其组织者将简单的猜正反面游戏异化为流动聚众的活动,涉案金额巨大。与此校园周边出现的“一元小”和形形的“刮卡”、“砸蛋”抽奖游戏,虽然在金额上仅为“一元”,但其运作模式带有显著的偶然性和投机色彩,实质上是向心智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兜售概念,严重侵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并埋下了扭曲价值观的祸根。这类“一元”多以现金、小玩具乃至电子游戏道具等作为奖品,通过设计充满诱惑的宣传话术,吸引未成年人反复尝试,诱导其形成“以小博大”的心理。据部分监管案例分析,这种在包装和销售渠道上刻意规避监管的产品,因缺乏生产标识而更显安全性隐忧,可能包含不良信息或劣质奖品,进一步构成了身心健康的双重威胁。
乱象缘起与风险放大:未成年人为何成为高风险人群?
未成年群体之所以易于成为此类游戏的目标,并对其沉迷,主要源于几方面因素的共同作用。是他们相对薄弱的判断与风险防范意识。孩子们更易被瞬间的感官刺激和“以小搏大”的概率游戏吸引,对参与背后可能产生的持续输钱、诱发欺骗乃至偷盗行为等连锁风险缺乏认知。此类游戏往往利用了数字时代未成年人接触网络及电子产品的便利性。例如,一些网络诈骗分子就通过网络游戏皮肤等虚拟物品作为诱饵,设计复杂的“司法冻结”、“警方警告”等话术,恐吓未成年人以获取其家长支付账户权限。这显示出,即便是线下“一元抽奖”也可能向线上网络风险渗透。更有甚者,部分未成年人存在心理上的攀比和社交需求,尤其是在“谷圈”等亚文化消费中,“一元活半个月”却豪掷数千元购买周边商品的现象,反映了其可能以过度消费或侥幸心理来填补社交需求或对抗负面情绪,这也使其在面对“一元”时自制力更为薄弱。
治理与教育并行:构建多方联动的协同保护体系
针对这类“小微”却危害不浅的涉赌涉彩游戏乱象,必须建立起多管齐下、协同治理的社会防线。在法律法规执行层面,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需形成治理合力。不仅要运用现有法律,对明确将传统玩法或促销手段异化为活动的行为(如前述团伙)进行坚决打击,还需准确界定校园门口“一元”的法律性质。正如相关法律探讨中所言,厘清其是“有奖销售”还是“变相”,决定了适用《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还是更严厉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加强源头管理,定期巡查校园周边店铺,对违法销售行为采取查处、没收、罚款等措施,并从生产和流通环节切入,严格审查类似产品的上市准入。
更为关键的是,要前移关口,强化教育预防体系。学校和家庭需共同承担起风险教育、财商教育和法治教育的重责。学校可以将“一元小”等现实案例转化为生动的教育契机,向学生清晰阐明其原理—即“输家往往是玩家,赢家总是商家”,揭示奖品价值与实际风险的巨大落差,培养健康的消费观念和风险判断能力。强化法治教育,教育学生知晓向未成年人售卖或兑付奖金是违法行为,并引导其遇到不法侵害时如何寻求帮助。家长则需关注孩子的日常消费与网络行为,加强沟通,及时发现反常迹象。
清除这些围绕未成年人身边的灰色游戏,是一场维护法律尊严、净化社会环境和保护未来的重要行动。它不仅是管理部门执法能力的体现,也是检验社会能否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构筑安全、纯净环境的试金石。